| 疫情:疾病管制署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強制隔離治療建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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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管制署今(19)日表示,為因應近期COVID-19疫情以及臨床與公衛執行防治作為實務之需,依據本(2023)年6月6日召開「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-COVID-19防治組」專家會議決議,調整COVID-19個案通報後建議強制隔離治療之條件,確診個案原則不需強制隔離治療,住院期間依照病人臨床照護需求與院內感染管制原則,決定收治地點及應遵守相應之感染管制措施,包括:採取標準防護、接觸及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等(參見「醫療機構因應COVID-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」);如有拒絕配合醫院感染管制規定等特殊情形,經醫師評估有強制隔離治療必要時,始需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。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