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診時間表

杏輝" 利克痛錠(⼄醯胺酚) "SINPHAR" LACTAM Tablets (Acetaminophen)

藥品成分及含量 每錠含 : Acetaminophen …….500mg。
藥品作用 退燒、止痛(如緩解頭痛、牙痛、咽喉痛、關節痛、神經痛、肌肉酸痛、月經痛)。本藥具有鎮痛、解熱作用,對於肌肉、關節以及神經疼痛的緩解有效。
藥品使用方式
成⼈及12歲以上
發燒或需要時服用,若症狀持續,則每4~6⼩時可重複服用,每次 1~2錠,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,再視症狀增減用量。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。

6歲以上未滿12歲
適用成⼈劑量之1/2。

3歲以上未滿6歲
適用成⼈劑量之1/4。

3歲以下
請洽醫師診治,不宜自行使用。

1. 口服藥品應以開水一起服用,可於飯前一小時或飯後兩小時用藥。

2. 許多藥品都會含有Acetaminophen,在一天內總劑量不可超過 4 公克(4,000毫克),若您有使用其他含Acetaminophen成分的藥,請先諮詢醫師或藥師。

3. 請勿服用超過建議劑量,因為過量的Acetaminophen會造成肝臟受損或肝毒性。長期服用超過 4,000毫克(mg)會發生肝臟損害。

忘記用藥時該怎麼辦 若您忘了服用此次藥時,如果剛過用藥時間點,請趕快服藥。若已經很接近下一次服藥時間,則請跳過這一次,到下次服藥時間再服用當次的藥,切記不可一次服用雙倍的藥量。
注意事項

1. 若您本身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,請勿使用本藥。

2. 有下列情形者,使用前請洽醫師或藥師:

  1. 3歲以下。
  2. 成人連續服用本藥超過7天,12歲以下小孩超過3天,症狀未緩解的人。
  3. 有肝臟疾病的人。
  4. 孕婦、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。
  5. 同時服用含Acetaminophen成分之止痛、退燒或綜合感冒等藥品。

3. 口服藥品應以適量的開水服用,勿與葡萄柚汁、果汁、茶類或酒類一起服用。

4. 使用本藥後,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,請立即停止使用,並接受醫師診治

  1. 若有任何不適情況產生。
  2. 服用本藥3天後,發燒、疼痛症狀未見改善。
  3. 使用過量【每日超過4,000毫克(mg)】,或使用藥後出現下列症狀:胃腸道不適、厭食、 噁心、嘔吐、蒼白及出汗等。
  4. 有過敏情形,例如:臉、口及喉嚨腫脹、呼吸困難、蕁麻疹、皮疹或其它皮膚過敏、 搔 癢以及嘔吐。

5. 藥品保存 : 置於陰涼乾燥處,並避免陽光直射。


若有服用藥物諮詢,請撥打藥劑科(08)722-3000轉7228、106
最後更新日期:2024/05/06


回上一頁